
過去多次濫用司法覆核機制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又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聲稱中聯辦發聲明譴責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拉布」有違基本法。高院今日(13日)頒下判詞,指案件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故駁回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法官周家明頒下判詞指,郭卓堅在申請時明顯對司法覆核範圍有錯誤理解,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司法覆核權並不包括覆核任何人士或機構的言論是否符合基本法的相關條文的規定。周官亦指,郭只是基於他從報章報道及其他文件得到了一些資料整合而成,而且駱惠寧的言論並沒有對郭的權益構成任何實質的影響,故駁回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