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兩犯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法庭駁回 2019-06-05 14:11:38 即時 參與旺角「暴動」的疑犯用磚塊襲擊警員 旺角「暴動」案其中兩名被定罪男子,早前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5日)駁回其上訴,法庭將押後解釋裁決理據。 上訴人分別為20歲的莫嘉濤與40歲的何錦森,兩人分別因暴動罪,早前被判囚51個月及45個月。代表莫嘉濤的律師就刑期上訴,質疑原審法官在考慮莫嘉濤犯案時的年紀,扣減刑期不足。 代表何錦森的律師則就定罪上訴,指何錦森向警方擲磚還擊只是自衛。 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辭後,認為上訴理據全部不能成立,已即時駁回兩人上訴。 上訴 法庭 駁回 「旺暴案」 兩犯 2019-06-05 zhonghai